每年的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 人吸食毒品后,精神会极度亢奋,可能产生妄想、幻觉等,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和控制力,吸毒后肆无忌惮地在道路上狂飙乃至引发重大事故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毒驾”的危害更甚于酒驾 先看两个案例: 去年年底,32岁的重庆男子沈某驾奔驰车上路,产生幻觉后,先后在西安市环城北路、西二环等地连撞了13辆车。经查,沈某共撞击了13辆车,造成财产损失69505.96元。经检测,沈某的毒品尿检结果为甲基苯丙胺阳性,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庭审过程中,沈某交代,他吸毒多年,案发当天他打算返回重庆,为了“提提神”,在车内吸食了冰毒,到了傍晚,开始产生幻觉,“大脑不受控制,什么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撞车……” 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沈某后被西安检方提起公诉。 温州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郑某吸毒、醉酒后驾车行驶过程中,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郑某便调头在瓯海大道辅道上逆向行驶,连续冲撞在该车道上正常行驶的13辆车,后被交警当场抓获。经检验,其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属吸毒后驾驶车辆。当地法院认为,郑某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吸毒、醉酒后驾驶套牌机动车,造成多辆车受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决郑某有期徒刑7年,支付11名被害人赔偿款93018元。 今年以来,全市有54人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从被注销人员准驾车型来看,持C1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数量最多,共有43人,占比最大。持A类准驾车型的有 8人,B类有3人。从查处方式来看,除了执勤交警路面查处外,交管服务窗口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查获的“涉毒”驾驶人比重也逐步增长。 驾驶证因“毒驾”被注销后,再驾车上路是违法行为,将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交管部门在日常路面执法及办理各种业务关口严格核查相应人员记录,并与公安缉查禁毒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一经发现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即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并应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自公告之日起,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逾期未办理的,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 由于吸毒后会产生幻觉,甚至失去判断力和控制力,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提示驾驶人应自觉抵制毒驾违法。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政法报交通周刊)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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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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