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市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了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以宣传、讲解、演示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们展示了我市对市民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投入的力度和取得的成效。 
2016年,我市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快速反应、服务于民”的工作原则,在规范投诉举报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办理举报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努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6年度我市共接到举报131起,26起因信息不全、重复投诉或非汝州辖区无法进行调查等原因,不予受理。共受理举报105起,反映食品方面问题的80起,反映药品方面问题的18起,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共计7起,以上举报中立案查处3起,移交1起。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管理局了解了几期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江苏的张先生,某日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一条附有药品奇特疗效及减肥效果照片的微信消息,出于好奇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和商家以微信聊天的形式进行沟通,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无效全额退款。张先生于是购买了三个疗程的产品,并全额付款。拆开来自北京的邮寄包裹,发现产品包装粗糙,无批准文号,在服用产品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张先生立刻通过微信及所留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要求退款,对方迟迟不予正面答复,最后直接将张先生“拉黑”,张先生经好友提醒,拨打了“12331”投诉举报热线。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他所购药品是假药,由于非实地购买,无法核实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渠道,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
温馨提示:
只有同时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书的网站才能够对公众销售药品。通过互联网特别是网络社交平台(E-mail 电子邮件、微博、微信、QQ空间、海外代购等)这种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的非实体店渠道购买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药品、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医疗器械,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全国能从事这类业务的网站只有百余家,消费者可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www.cfda.gov.cn),在数据查询栏选择相应的数据库进行核实。 
某日,独自在家的冀爷爷正在看电视,突然听到了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是一个身着职业装的年轻女子。女子开口说:“爷爷,我是××医药器械公司的员工,最近公司研发出来了一种新型仪器,免费为您测骨质”。经过测试后,告知冀爷爷患中度骨质疏松。女子说:“您这种中度骨质疏松比较严重了,需要吃点保健品治疗。我们公司最近正在做活动,这盒保健品原价680元,现价500元,仅剩今天最后一天了。”冀爷爷一听,心想身体重要,二话没说买下了该保健品。冀爷爷的儿子回家后,看到父亲购买的产品很不放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查询,未查到该产品的任何备案信息,这才得知家人上了当。
温馨提示:
请不要轻信各种以免费体验店、上门服务等形式宣传的具有所谓“神奇”功效的产品,这些产品很多根本没有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审批。为避免上当受骗,建议广大群众在购买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药品、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时,应先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核实相应产品的备案信息,再谨慎决定是否购买。

家住西安的李阿姨患有子宫肌瘤,在广播中听到了一个“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的老专家”做的食疗方法宣传,宣称用十余种生活中常见的食材磨成粉,进行不同比例的调配,即可治愈不同的疾病。专家在广播中劝导老年人有病不要去医院,不要服药,因为“是药三分毒”,只需每天坚持用此食疗方法,多年疾病均可痊愈,并在节目中留下了咨询电话。李阿姨拨打电话“咨询”时,专家承诺三个疗程子宫肌瘤自动吸收。李阿姨服用了三个月,发现病情毫无起色,再打电话过去,已经无法接通。
温馨提示: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有治疗功效。很多不法商家会以“药品有副作用”为名,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各种治疗功效。虽然食补安全,但是有疾病还是要看医生,遵医嘱、按时用药才有效。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一是“药到病除”不可信;二是“健康讲座”为促销;三是“免费活动”为洗脑;四是“权威证明”属虚构;五是“专家义诊”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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