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在汝州市某驾校科目三考试现场,和其他考生一样,郭某紧张地走进候考室,工作人员突然将其拦下,告知其不能参加考试。原来,工作人员闻到郭某身上有一股很重的酒味,准确地说,是宿醉一夜经过体内发酵的酒味。 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告诉考试员,考虑到科目三路考的严肃性,考试员立即对郭某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郭某被取消当天考试资格。 据郭某交代,在考试的前天晚上,他约了几个朋友喝酒,因为大家都比较兴奋,也记清楚到底喝了几瓶酒,没想到竟然会耽误第二天驾考。 汝州交警提醒,虽然郭某的酒驾行为没有成为事实,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成为机动车驾驶人的自觉行动,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学员更应该自觉遵守,否则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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