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汝州生活网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统计信息

注意! 在朋友圈转发这类信息,最高要罚100万!

[复制链接]
睿智缘分 发表于 2017-6-13 21: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常常翻看朋友圈的你肯定经常见到这句话“请帮我转发一下这条消息!”不过小编要提醒你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儿,一定要小心因为你随便一转,可能就犯法了!

cd1017105120c65f03976adc6e43a16f.jpg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布提醒:根据新实施的《广告法》,“朋友圈转发广告,要负法律责任。”

下面是@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的警察蜀黍提供的案例:

抢3毛钱红包帮转广告,结果是三无产品

山东的林女士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好友,其中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


    前不久,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女士抢了一个:0.3元。随后,好友就说这是广告红包,抢到的要帮忙转发面膜广告,林女士随手就将广告转发到了朋友圈。
林女士的微信好友看到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来使用。哪料到面膜是三无产品,好友脸部过敏了。“她说是看到我转发的广告才购买的面膜,要我承担责任。”林女士说,最后她只好自掏腰包买礼物安抚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算平息。


902acdf11b2d19823627a4b309d2dda2.jpg
自媒体发广告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以为《广告法》离我们很远,不只是明星代言需要连带法律责任那么简单。作为普通人,也会成为连带责任者,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


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
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

具体到转发广告的人来说,如果转发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转发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了虚假广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不收费用,也要承担责任
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红包或其他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



d0d712bf89ab3aabdaf8a127e6930daf.jpg


朋友圈常见六大广告
1.“演唱会门票免费送”:某公众号称拿到数百张某热门演唱会门票,加粉丝并转发就有机会获赠。

2.“新店开业,加微信送千元手表”:凡加某微信号,即可得到价值1080元正品手表,配礼盒,支持验货,每天限量200个。
3.朋友圈拍卖:将一件商品拍几张图片,发布在朋友圈。请好友出价竞拍,到约定的拍卖时间截止,价高者得。
4.“晒钞票求代理”: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自己销售某品牌洗发水产品每月可赚很多钱,同时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晒钞票照片,吸引好友加盟做“代理”大批进货。
5.“我家的XXX已经卖疯了”:部分 “微商”在朋友圈晒出大量出货图片,并且自称“已经卖断货”“卖疯了”“就剩一个了”等等。
6.晒试吃试用:一些“微商”在朋友圈发布自己拍摄的 “试吃试用小视频”,并自己评价。
注意新《广告法》实施后,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你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
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都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
               
(www.eruzhou.com)

精彩评论9

新浪微博 发表于 2022-5-21 17: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是我的,谁也不要抢!
(www.eruzhou.com)
车震 发表于 2022-5-24 14: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不要给背叛过自己的朋友第二次背叛的机会。
(www.eruzhou.com)
巴神求婚成功 发表于 2022-6-1 10: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美好也经不住遗忘,再悲伤也抵不过时间。
(www.eruzhou.com)
qq95 发表于 2022-6-4 16:51:0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沙发喽,楼主给赏钱不?
(www.eruzhou.com)
锤子rom 发表于 2022-6-9 11: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提示:由于此用户的签名太过于个性而被系统自动屏蔽
(www.eruzhou.com)
驱动精灵 发表于 2022-6-9 16:31:3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失败的典型,你实在是太成功了。
(www.eruzhou.com)
犀利仁师 发表于 2022-6-10 09:42:5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发呆,回回帖,工作结束~
(www.eruzhou.com)
roommate 发表于 2022-6-10 19: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楼主还是蛮拼的。
(www.eruzhou.com)
1314 发表于 2022-6-12 13: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楼主,我拼了,楼下的抱紧大腿。。。
(www.eruzhou.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