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内容|自定内容|自定内容|自定内容|购买插件
汝州生活网图展中心城事正文
2017年汝州首例客车驾驶员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7年汝州首例客车驾驶员被判危险驾驶罪

克米设计演示广告 - 时间还剩: 10
loading...
loading...
2017年2月13日9时20分许,汝州市交警大队民警在汝州市G207国道东环路与四知堂交叉口执勤时,查获豫D79170大型普通客车严重超员犯罪案件。经检查,车辆核载28人,实载48人,超员50%以上。驾驶人刘某峰,男,35岁,汝 ...

0人评论319人参与网友评论

欢迎您,请先 [登录][注册] 后再发言!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8-2022 克米设计 www.comii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5031645号
经检查,车辆核载28人,实载48人,超员50%以上。驾驶人刘某峰,男,35岁,汝州市王寨乡人,因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日前该案件已由汝州市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法律规定】营运客车超员未达20%的,依法处200-500元,记6分。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员未达20%的,处20-200元罚款,记3分。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员20%以上的,处20-200元罚款,记6分。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的,处500-2000元,记12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