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为切实做好近期重要活动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汝州市交警大队于近期开展酒驾醉驾及大货车野蛮驾驶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5月共揪出56名醉司机,另曝光几起醉驾案例。 1.2017年5月10日20时20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豫A1AR**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汝州市火车站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4104821975****3351)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6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2017年5月6日晚上22时10分,韩某某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汝州市山汝线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韩某某(4104821975****6719)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2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2017年5月10日22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汝州市庙下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4104821972****3337)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1.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2017年5月10日22时55分许,郭某某酒后驾驶豫DKE6**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汝州市米庙镇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驾驶人郭某某(4104821974****2719)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7.92mg/100ml。 5.2017年5月6日晚22时10分,韩某某驾驶无号牌黑色雅马哈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山汝线行驶至榆树陈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韩某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遂提取血样检测,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9.21mg/100ml。 6.2017年5月11日晚20时,毛某某驾驶豫CVF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X009县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17.69mg/100ml。 7.2017年5月17日晚22时,王某某驾驶豫DA5Y**号小型汽车,在西环路与中大街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7.22mg/100ml。 据了解,按照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2000元;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2018-01-15
2017-11-16
2019-04-30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