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我市商务部门认真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和引导。关于电子商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是组建平台。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发展;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指导方针,自2015年5月以来,我市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在带动返乡创业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现有各级各类电商服务站点328个,其中,已建成284个,在建44个,累计带动6000余名返乡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农村妇女等各类人员通过网店、微店实现电商创业就业。 二是优化服务。在汝州市市民之家设立便民窗口,为申请电子商务认证企业提供便利,制作电子商务企业认证流程宣传册,详细介绍认证流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注册,当天完成申报。同时公开电子商务科联系方式,对申请电子商务认证企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达到足不出户通过河南省商务厅网站完成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申请电子商务企业认证的,可以代其完成网上申报。对于河南省商务厅通过认证的电商企业,商务部门定期前往河南省商务厅取回证书,并送证上门,同时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工做好企业发展规划,解决好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大做强。我市已认证电子商务企业102家,其中返乡创业认证企业77家。 三是引导培训。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免费进行电子商务业务培训,全市通过普及班、增强班共培训2.9万人次,引导符合开展电子商务的返乡农民工,达到网上开店、网上代买代购等水平和能力。 四是政策鼓励。对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国家级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年交易额超过2亿元的,再奖励10万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汝州市“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并免除其前两年房租。对于汝州创业的电商卖家,发往汝州境外日发件量在1000件以上部分,给予每件1元的快递补贴,1000件以下(含1000件)部分给予每件0.5元的补贴。 (本期编辑:孟丹丹)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2018-01-15
2017-11-16
2019-04-30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