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驾驶人忽视安全问题 对名下“逾期车辆”迟迟不处理 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今天蜀黍再次针对 相关重点企业点名曝光 希望大家依法按时检验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 相关重点企业 请尽快按要求检验 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否则蜀黍将依法处理 ![]() 逾期未审验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未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全无小事! 请相关车辆管理单位 对名下车辆加强管理 依法检验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 来源:汝州交警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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