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钟楼社会法庭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一起濒危婚姻,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春日的汝州大地生机勃勃、绿意盎然,钟楼社会法庭杨丽霞法官一如往常正伏案整理材料,30岁左右的小伙贾某满面愁容地走进钟楼社会法庭,递上一份诉状,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 据了解,贾某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婚后生育一儿子,今年5岁。婚后渐渐发现,王某好吃懒做,且脾气暴躁,花钱大手大脚,并且和公婆关系紧张。最近又不顾孩子感受,老是在孩子面前和他大吵大闹,他实在忍无可忍,坚决提出离婚。 钟楼社会法庭杨丽霞法官接案后,第二天便通知女方到场了解情况。王某来后,一看到诉状,顿时失声痛哭,“他这样说我,我很伤心。”接下来便如河东吼狮般细数男方的种种不是,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了解情况后,杨法官心里便有了数,明确了调解的方向。 “你不想离婚,便要想办法和男方和解,让男方能重新接纳你。”杨法官恳切地劝导王某,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双方同意不再离婚,愿意给彼此三个月的磨合期,尝试改变各自的陋习。 二、相互沟通,增强感情,团结家庭成员,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三、双方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共同负担家务和协商家庭经济开支 四、双方应当多看看对方的优点,赞扬对方,珍惜婚姻,尊重家庭,爱护子女,给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经钟楼社会法庭法官耐心调解,夫妻俩终于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使这起濒危婚姻重现和谐。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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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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