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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供暖行业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

各供暖企业及物业公司:

随着气温骤降,广大人民群众对冬季取暖寄予厚望。近期部分地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小区物业违规向业主收取暖气开口费、擅自提高集中供暖收费标准,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根据工作安排,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供暖行业乱收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整治供暖行业工程安装、维护维修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等文件精神,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按照《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好收费公示,严禁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供暖行业工程安装、维护维修企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收费原则,严禁违法强制收取任何代收费用。
三、供暖企业及物业公司等供暖收费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供暖费,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不按承诺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四、不得收取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已取消收费项目的所有费用。
本提醒告诫自下发之日起,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收费法律法规规章和收费政策,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自觉规范收费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收费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理。
汝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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