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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惊现“鬼探头”交通事故,这些细节可以决定生死安危!

提起“探头”式横穿道路

驾驶人们肯定不陌生

多少次突如其来的相遇

惊的老司机们都要得疑心病了

别说蜀黍吓唬你,因为真的很可怕!

知识链接

“探头”式横穿是指在行驶中驾驶人因左右两侧视线被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障碍物遮挡产生了视线盲区,而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其他车辆突然横穿的现象,尤以行人和非机动车更为常见,在交叉路口、公交车站、道路两侧停车较多的居民区等路段较易多发。


这个时候可能有小伙伴会问

真的有那么可怕?

我们来看近期发生的一起事故


      近日,汝州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宏翔大道发生一起小轿车和电动自行车事故。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处置,现场一名50多岁的男子受伤,已被送往医院。据小轿车驾驶人毛某称当时他在宏翔大道从北向南直行,只听见“砰”的一声就看见一个人被撞飞出去,电动自行车和人都倒在了小轿车3米开外的地方。民警调取了该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当时小轿车由北向南直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由南向西从车缝中穿行,由于天色黑暗,当双方发现异常时,均已躲闪不及......

经调查,梁某驾驶非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左转弯行驶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至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
梁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毛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令人猝不及防的“探头”式横穿

我们要如何避开呢?

1

三步警惕要记牢:

1、在路过窄路、路口、公交站等路段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2、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3、与其他车辆保持恰当前后与横向距离



2

行人、非机动车应做到以下三点:


1、通过路口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信号灯指示状况

2、过马路时不要着急抢行,不要有侥幸心理

3、不在车流中穿行,严禁闯红灯、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蜀黍提醒大家
“探头”式横穿道路可谓害人害己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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