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要“刷脸”了,买分卖分“黄牛”傻脸了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好的,请正视镜头。”6月18日上午,驾驶人李先生来到市民之家的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处理违法事宜。窗口工作人员首先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李先生图像、调取身份信息,然后系统自动与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三证”(即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核验,确认违法行为,打印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李先生签字确认。至此,这起交通违法裁决手续办理完毕。 据市民之家交警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张丽红介绍,现在有了人脸识别系统后,可以更加严格、精准地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不少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较早与现在的形象差别较大,人工识别需耗费大量时间,现在通过系统几秒钟就可以完成,而且准确率高。同时有效弥补了以往人工比对的漏洞和不足,人脸识别的影像资料能够留存,使违法处理档案更加规范,确保可溯可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市交警大队全面推进公安交警非现场处罚窗口“人证核验”工作,交通违法处理“人脸识别”功能启用后,违法当事人需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同时应确认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均在有效期内且状态正常,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违法。信息比对或者民警审核不一致的,不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人证核验”系统应用于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是人工智能(AI)在交通管理运用上的一个重要场景,可有效杜绝冒用、套用他人身份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是打击“黄牛”和买分卖分行为的一种有效科技手段。 (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亚萍) 公安部公布第二批不再开具的证明清单!(附第一批清单)6月12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关于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经报部领导批准,公安部决定对第二批有关规章设定的12项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以下是《第二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目录》 以下是《第二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而在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就已经下发《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这就是第一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 以下是首批《不再要求提供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以下是首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只要符合以上这些情况,相关证明都不用再开具了! 但是如果属于其他情况,又需要开具相关证明,那就必须知道,不是所有证明都是由公安开具的—— 这18种证明公安不开了,该找谁? 1、身份信息证明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须再出具身份信息证明。 解决办法:对于丢失或损坏的,可到公安机关身份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个人身份证明。 2、健在、死亡证明 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解决办法: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民警在实践中总结了多种办健在证明的方式。比如,买一份当天新出版的报纸和本人合影、直接通过QQ视频等等。 3、实际居住地证明 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解决办法:办理实际居住证明,可到社区(村)委会办理,要提供房产证、租房证明、身份证等个人资料。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对个人不予出具。 解决办法:根据公安部的最新规定,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解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申请给予出具证明。不过,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出国等非招聘类事由需要出具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基层派出所同样受理。 5、居民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决办法: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 6、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错,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的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7、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 解决办法: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8、偿还能力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9、亲属关系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0、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1、婚姻状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民政部门开取证明。 12、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决办法:可补办身份证,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13、人员失踪证明 解决办法: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证明。 14、保险事故证明 解决办法:保险公司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 15、各类证件、印章的丢失证明 解决办法: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报过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不予出具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决办法:现实表现证明属于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 17、房产情况证明 解决办法: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决办法: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审,是对就业者一种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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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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