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在汝州市公安局配合下,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汝州市火车站站台成功将正在上车的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抓获,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据悉,2018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秦某借款12万元,借款后王某并未按照承诺还款,秦某无奈之下只好将王某诉至法院。汝州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秦某本金加利息12余万元,2019年1月秦某向汝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王某跟汝州法院执行局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拒不执行判决义务,汝州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执行。 2019年6月17日下午,汝州法院执行法官郭顺奇接到汝州市公安局的信息,称发现王某在15点40分购买了开往开封的火车票,该列次16点整发车。时间紧迫,郭顺奇法官立即带队快速赶到火车站候车室,便衣法警在人流中寻找被执行人王某,这时该列车开始进站,郭法官立即派干警直接在火车站台等待,当被执行人王某来到站台时候,发现执行干警,立即拔腿就跑,被早埋伏在出站口的执行干警当场抓获。 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提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最好的出路,否则限高令、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网络查控、网上追逃、多部门联动执行、拒执罪审判等一系列措施将会接踵而至,等尝到了强制措施的苦果甚或是被追究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之后再幡然悔悟才真是得不偿失。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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