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2元。具体为: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按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由3.38元/立方米调整为3.35元/立方米。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城乡特困人员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在3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每立方优惠0.20元,执行2.38元。 同时,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19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电价的通知。通知指出,自今年4月1日起,河南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同时降低2.38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做调整。各转供电主体应同步降低被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截留,确保降价红利全部用于终端用户。 据了解,我国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已由16%调整为1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经河南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就今年我省电价进行了调整。 居民用电和天然气价格事关百姓切身利益,该办工作人员将会督促燃气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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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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