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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阶段五个重点!汝州将开展河湖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

3月25日,记者从全市河湖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暨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启动河湖管理集中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排污及“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规范河湖管理秩序。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从 2019 年3月10日开始,至 2019年 6月28日结束,行动结束后实施常态化执法管理。

此次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11日至 3月28日为方案制定及动员阶段,3 月29日至5月31日为 集中执法阶段,6月1日至6月28日为总结阶段。总体目标为,针对我市河湖管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河流清洁百日行动、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河湖管理执法行动,强力震慑非法排污、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各种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河湖生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河湖管理执法行动打击重点是 :

(一)非法排污问题;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二)乱占问题围垦湖泊;未经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三)乱采问题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开采砂石、取土、淘金等)或者不按许可要求采砂;采砂过程中未按规定清理修复河道。

(四)乱堆问题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储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五)乱建问题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进行阻碍河道行洪、损坏防洪工程设施的施工作业;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

      据悉,此次集中行动,我市将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委政府督察局、市河长办将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抽查、重点检查。根据《汝州市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的乡(镇、街道)及配合执法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全市通报,并视情况通报给市主要领导和相关市级河长。
       市政府副市长焦慧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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