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常占伟法官带领执行干警驱车200多公里到达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顺利拘留了长年外出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邓某,而这主要归功于该院近期上线运行的“执行天眼” 系统。 ![]() 2014年2月,刘某与邓某建筑物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邓某限期支付刘某租赁费45788元及利息,并赔偿刘某租赁物损失58155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刘某于同年11月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邓某先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邓某拒绝报告财产、拒绝履行义务,后来甚至拒接法官电话,采用长年外出的方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邓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多次的查询、查控,发现邓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已经穷尽了执行措施,经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沟通,对该案予以终本处理,待有相关线索时再恢复执行。 ![]() 然而,近期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天眼”系统的正式上线,让该案件的执行峰回路转。申请执行人刘某重新立案后,承办人常占伟法官将被执行人邓某的个人信息录入“执行天眼”系统,很快系统就确定了被执行人邓某的具体位置。8月30日早晨,常占伟法官带领执行干警们驱车疾往,成功将被执行人邓某抓获。面对从汝州赶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邓某有些困惑,他现在或许仍不明白,为何汝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犹如天降神兵,能够对其实施定点抓获。目前,被执行人邓某已被司法拘留,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近年来,汝州市人民法院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注重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执行天眼”系统的正式上线,对失信被执行人将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精准执行将会彻底击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 ![]()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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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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