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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经过禄丰街时,发现路边有这样的停车位。 ![]() 随着居民私家车的日益增多,停车成了大家每天的难题。刚开始,大家都还比较规矩,谁下班早谁赶上空位了谁停。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情况就不再是这样了,很多居民都开始自己占车位。
停放的车辆 ![]() 据笔者观察,这个车位已被锁很长时间且无人停放,其他车主也只能是干着急没法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15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5天以下。擅自设置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以及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可以处罚款1500元。 心中不禁想到了这样几个问题: 一、这些停车位是谁专门设置的? 二、这些停车位该不该这样设置?用不用申请?
三、这样设置停车位该谁来管?
笔者愚钝,还望高人不吝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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