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23时48分许,汝州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严河路与霍阳大道交叉口南5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倒在血泊中,生命垂危。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夜晚光线不好,且该路段无监控,现场除了少量血液和遗留碎片外没有其它物证,侦破难度巨大。汝州交警大队民警经过9个多小时的努力,调取周边村庄30多个路口监控,追踪车辆20多公里,至16日上午9点半,迫于法律威慑,肇事者张某某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经抽血检测,肇事者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核查,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饮。饮酒后抱侥幸心理,驾车返程,路上造成交通事故,当时出于畏惧的心理,便逃离现场。等待张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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