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有奖举报的通告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汝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入推进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实行违法犯罪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举报违法犯罪,警民携手共建“平安汝州”,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走私、制造、贩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枪支(含制式枪支、仿制式枪支、猎枪、火动力枪支、气动力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扒窃、入室盗窃、盗窃牲畜、盗窃车辆和车内物品、盗窃电动车、抢夺、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奖励
1、根据举报线索每收缴一支枪支奖励举报人300元;
2、根据举报线索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网上逃犯奖励举报人500元;
3、根据举报线索每打掉一个黑广播、伪基站奖励举报人500元;
4、根据举报线索每查封一个诈骗窝点奖励举报人2000元;
5、对于举报涉及社会危害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线索,以及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奖金发放可通过现金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宝等方式兑付。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服务。
2、短信举报。编写手机短信发送至18237569519。
3、微信举报。关注“平安汝州”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举报。
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开展举报线索查证工作,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可靠,严禁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警方提示
有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即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如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其他案件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将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对家属、亲友要主动揭发犯罪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理,对包庇、窝藏犯罪分子,帮助其隐匿、转移作案工具或者赃款、赃物,伪造证据或者为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由汝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汝州市公安局
二O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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