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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18春节,汝州这些区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全市禁放孔明灯,违者将……

▲ 你了解吗?


为巩固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在全市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引导鼓励以电子声光鞭炮代替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

汝州市北汝河以北、侯饭线以南(含侯饭线北侧沿路商户、居民、单位、企业)、龙山大道以西(包括龙山大道以东300米范围)、巨龙大道以东的围合区域、产业集聚区(东至207国道、西至临蟒公路、南至幸福大道、北至汝河)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今年我市公安局组建40人的专业队伍负责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违法燃放孔明灯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


严格奖惩考核


督察组每发现一个燃放点,市财政直接扣除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1000元工作经费,每发现一个销售点,市财政直接扣除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10000元工作经费。

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经查证属实,每查实一个燃放点,市财政直接扣除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1000元工作经费,每查实一个销售点,市财政直接扣除相关乡镇街道、责任单位10000元工作经费,并对举报人奖励200元。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租赁出去的门面房、仓库、场地等)燃放的,全市予以通报,并在全市大会上点名批评、做出检查 ,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是文明单位的发现1次予以警告,再次予以摘牌,取消文明单位待遇。是文明户燃放的予以摘牌,取消文明户待遇。

严管重罚,加强打击力度,对顶风燃放的,抓住典型,媒体曝光。


市城市管理局违法燃放举报电话:1231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违法销售举报电话:6887222

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小编在这里倡议大家

为了我们的家园

为了我们共同拥有的蓝天

您的小小举动

就能为我们大家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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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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