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汝州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居家养老问题,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以及《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财社〔2015〕201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0月起,该市决定在洗耳河街道、汝南街道、风穴路街道、钟楼街道、煤山街道开展为经济困难群体中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为汝州市人民政府,具体由同级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具有本地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低收入老人、失能与半失能老人、失独与独居困难老人、计生困难户及双女困难户老人。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为这些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上门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各项服务;对社区日间照料主要购买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及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此次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推进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将标志着汝州市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通为老服务“最后一公里”,让老年人能够真正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工程带来的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和谐社会带来的温暖。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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