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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汝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核定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城市集中供热临时销售价格的批复》(汝价〔2016〕50号)收取取暖费。居民用热按面积0.165元/平方米·日计费,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一个采暖季为120天×0.165元/平方米·日=19.8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按面积0.24元/平方米·日计费(一个采暖季为120天×0.24元/平方米·日=28.8元/平方米)。
来源: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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