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汝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关于核定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城市集中供热临时销售价格的批复》(汝价〔2016〕50号)收取取暖费。居民用热按面积0.165元/平方米·日计费,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一个采暖季为120天×0.165元/平方米·日=19.8元/平方米)。非居民用热按面积0.24元/平方米·日计费(一个采暖季为120天×0.24元/平方米·日=28.8元/平方米)。 来源: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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