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豫发改价管〔2015〕885号)等有关规定,市物价办组织召开了“汝州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物价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报请市政府同意,我市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居民由原来的0.65元/吨调整为0.80元/吨;非居民由原来的0.80元、1.00元/吨统一调整为1.20元/吨。 通知如下: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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