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异乡捉蝎子命丧枯井 法院干警登门送还执行款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刘雪) 8月24日,正是秋老虎发威、溽热难当的季节,正是歇晌时分,位于鲁山县深山区的瓦屋乡某村,村妇张某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打开大门发现门前站着几名汗流浃背的法院干警,询问得知竟然是自己在汝州的执行案执结了,汝州法院干警上门来送执行款的。 2015年5月25日晚九点,离开家乡来汝州市做工的张某之夫李某,夜间无事便和工友朱某外出捉蝎子。在朱某中途返回的情况下,李某独自来到距离工地2000米之外的城郊某乡某村,在专心捉蝎子的过程中,不慎掉入一废弃枯井内身亡。事发后,李某所在工地赔偿其157000元,而枯井所在的某村却没有赔偿。于是,李某家人张某等将该村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疏于管护责任,赔偿损失。2016年10月28日,汝州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该村赔偿张某等家人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自觉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汝州市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既不履行,也没到庭说明情况。承办干警没有一味的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与某乡政府取得联系,通过包村干部做村里的工作,讲清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遂主动将案款汇入法院案件款专户。 但令执行干警苦恼的是,通过卷宗中《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电话,不停的联系了一个月,也联系不上申请执行人。一个山村里缺少劳力的农村家庭,2000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那甚至能够改变一个普通百姓的命运。想到这里,承办人郭亚伟决定上门办理,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后,与资深法官牛振民一同前往鲁山寻找申请人。 男子异乡捉蝎子命丧枯井 法院干警登门送还执行款 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张某家,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失去丈夫的张某,女儿出嫁、儿子出去打工,自己又身患疾病、言语不清,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难掩激动之情,其女儿赶到后也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版权声明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eruzhou.com)。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2017-11-16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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