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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上午9时许,宋某在东关街擅自摆摊设点卖瓜果,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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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日上午9时许,姚某在中大街擅自摆摊设点卖瓜果,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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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日下午16时许,张某在利民街擅自摆摊设点卖蔬菜瓜果,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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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许,刘某在丹阳路擅自摆摊设点进行宣传,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自6月16日起至9月16日,市城市管理局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整治行动,旨在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及城市软实力,增加广大群众幸福指数,也为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夯实基础。
此次整治范围主要集中在城区的十七条主次干道,围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流动宣传活动、户外广告、便民服务点、早夜市摊点、瓜果疏导点以外的流动商贩、车辆占道兜售经营、临街店外经营、违规宣传、噪音扰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12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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