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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27日从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 相关内容要求,汝州交警将省政府下达给该市的豫D26822、豫D03935 等758辆黄标车,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汝州交警表示,公告期满仍不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的,将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予以强制办理注销手续。详情可关注交警大队车管所所公告栏或汝州交警微信平台,也可拨打电话0375-364719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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