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4-3-24 21:33:52

另眼看待城管,是执法者里的弱势群体

3月18日晚上9点左右,广东惠州城区河南岸惠南小区发生一起因市容市貌整治引发的执法者与小商贩暴力冲突。
冲突过程中引发数百民众围观,一名麻辣烫商贩点燃了一个煤气罐甩向人群,幸被及时扑灭。事件造成至少2名小商贩和7名执法者受轻伤。目前,2名涉事小商贩已被警方拘留。这是不是差一点就会弄出很多条人命了?
面对公众一味偏激的思想与舆论,我想我有必要为城管们洗白了!
首先有城管好处能让城市更加整洁,如果没有城管,那么乱摆摊的现在可是非常严重!你可能没办法想象当摊贩把摊位摆你你家门口的恶心样。你可能没办法忍受三更半夜楼下摊位还在吃喝玩乐而影响你隔天上班的精神。你可能没办法忍受整洁的街道充满垃圾。毋庸置疑,这是城管们辛劳付出的(收获)。
但是由于经常出现“暴力”执法,城管的形象已经是一落千丈,都快和地痞流氓画上等于号了!但我想说的是,城管的悲哀只是公众对cctv对政府执法部门不满的一种发泄而已。
面对乌龙事件的一再发生,面对摊贩城管的一再对驳,公众只会讨伐城管,却没有人指责过摊贩的无赖,没有人想过这其中的真相与必要的制度改革。
法律不健全,城管有职权而没有职务压迫力,。好好深入了解这支队伍后你们才会了解他们其实是执法队伍中的弱势群体!
城管来了,摊贩就关门就跑,而城管不能追不能入室治理。小贩推一下城管,引起肢体冲突,然后说是城管打人。面对城管执法,摊贩已经惯用一哭二闹三上吊接着打煽情片的下流手段了!请问如果是警察公安,摊贩敢如此放斥吗?怎么被抓走的都不知道!
摊贩一再无视城管执法只因为城管不是警察,城管只能收取他们的摊位而不能抓人不能罚款,城管的执法权利是有约束的!
再者,城管因为其身份,经常被放置在强者地位,经常被媒体与网民无辜的置于舆论焦点上“烘烤”。他们的错就是他们的错不是他们的错也是他们的错,有错他们要承担,没有错,媒体与网民也会“制造”错让他们承担,说到底城管其实才是一群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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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城市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我们必须给给城管们一个名分,必须给予他们足够的执法权利!
第一,城管必须享有抓人权,这是最基本的执法手段,面对无赖摊贩,城管的好言好语根本没有威武性!
第二,必须享有罚款权,这是对摊贩也是对社会最公平的惩罚,我们可以用罚款的钱来整顿卫生!
第三,给城管配枪,这点是最重要的!当然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用的!你们看看被农民用锄头打死的那个城管,再看看点燃煤气罐的摊贩,你们也许会知道城管是需要威聂性的!
这也可以免除一些没必要的误会,以前的城管出门携带的大多是棍棒护盾之类的东西,这是执法需要,也是自生安全需要。
但一传出去立马就成了暴力执法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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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了环境卫生,为了执法公道与安全,我们是时候给城管一个名分了,给予他们更高的执法权利!
我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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